摘要:
2010年广播影视工作情况
1、电台电视台内部机制改革逐步深化。稳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电台电视台控股的影视制作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加强频道频率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新增、调整专业广播节目50套、电视节目23套,中央电视台等播出机构探索建立了频道频率制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江苏等地电台电视台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改革力度加大。
2、是经营性产业改革向纵深推进。基本完成中央确定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等各项改革任务。全国35家国有电影制片单位、70家电视剧制作机构、204家省市电影公司转企改制。9家广播影视企业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华策影视、乐视网成功上市。院线建设扎实推进,票房过亿院线达20家,全国新增影院313家、银幕1500多块。
3、是资源整合步伐加快。上海、北京、湖南等省市成立广播电视台,全国共有244家副省级和地市级播出机构实现两台合并。有线电视一省一网整合扎实推进,国家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筹备工作有序开展。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和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合并重组。
2011年广播影视工作规划
要按照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三加快”、“一加强”,把各项改革引向深入。
1、是要以电台电视台为重点,深化公益性事业改革。需要强调的是,电台电视台作为党的重要新闻媒体和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必须坚持事业体制,坚持喉舌和公益性质,坚持以宣传为中心。改革中,不允许搞跨地区整合,不允许搞整体上市,不允许按频道频率分类搞宣传经营两分开,不允许搞频道频率公司化、企业化经营。
2、是要以转企改制为重点,深化经营性产业改革。
3、三是要加快有线网络整合,尽快实现一省一网。同时,抓紧组建国家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点评:
1、不允许搞跨地区整合:广电坚持事业体制和区域经营,除全国性媒体之外,难以出现跨区域媒体集团,区域合作恐难以通过并购和频道整合运营实现,可以考虑通过节目合作(节目买卖、成立节目制作合资公司等);
2、不允许搞整体上市:电视电台不能整体上市,但可以通过剥离部分经营资产或将旗下经营节目和广告等的业务上市;
3、不允许搞频道频率公司化、企业化经营:进行内部管理改革,逐步推进频道频率制管理体制,但不进行企业化管理,事业体制不变,同时民营资本也无机会经营整体频道频率;
4、民营资本只能以节目制作为基础,同时参与部分广告经营,并为广电内部改革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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